
为全面落实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和有关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清新区纪委监委严抓落实,切实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制定了《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委“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并在5月27日召开了区纪委监委活动动员会,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黄庆莲同志对《实施方案》作了详细的说明,组织发动区纪委干部、职工积极回乡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增强参与共建美丽清新家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清新乡村振兴贡献应有的力量。
图为清新区纪委监委“万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动员会现场
为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明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欧阳振为第一责任人,区纪委干部、职工是行动主体。要求区纪委监委全体干部职工2019年5月、6月、7月每月不少于1次回乡(挂扶村)开展相关整治工作,之后到2019年底回乡(挂扶村)开展整治工作不少于2次。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清洁村庄行动为切入点,按照“三清三拆三整治”为工作目标,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并将此项工作将作为区纪委监委年底对干部职工评优评先标准之一,有效保障干部职工开展整治行动的积极性,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助力清新区乡村振兴工作。
会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欧阳振带领区纪委党员干部一行40多人,到挂扶村石潭镇东安村开展村居环境整治活动,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应有力量。(区纪委办公室)
图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欧阳振(左)和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岳雷(右)到东安村开展环境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