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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清新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9-28

中共清新县委

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清新党廉办 [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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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清新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

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清新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办、县政府办、县科技和农业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事局等单位组成。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研究拟定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检查、指导和督促有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研究和协调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协调指导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工作;承办县委、县纪委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要事项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县纪委:负责牵头和组织协调,召集和指导各成员单位及时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二)县委组织部:负责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改进和完善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镇级领导班子建设、配好配强镇级领导,不断推进和规范党务公开。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抓好农村文化建设,支持和配合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的开展,促进乡风文明。

(四)县委政法委:负责抓好农村维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农村社会矛盾,解决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村的进程。

(五)县依法治县办:监督《广东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村民行使民主权利。

(六)县政府办:负责规范、完善和监督镇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

(七)县科技和农业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和完善农村的综合改革,着重在农村开展源头治腐工作;保证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抓好农村财务的清理,完善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帐镇理工作,指导和推行组帐村理。

(八)县民政局: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和规范完善村务公开管理工作,深化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九)县财政局:围绕县、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财务管理,监督好各项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配合县科技和农业局抓好村帐镇理工作。

(十)县教育局:负责落实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确保各项支农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十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好关于土地征用的政策法规,严格监督各地按规定和程序征用农民土地,维护农民利益。

(十二)县人事局:负责抓好基层站所的体制改革,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议活动。

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一)召集人:郑小燕   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汪耿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二)成员:

欧建宽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叶应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旭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友荣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曾汝就    县依法治县办主任

梁德新    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党廉室主任

邓列列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郑伟崧    县科技和农业局副局长

朱永鸿    县民政局副局长

黄卫国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教育局副局长

温金才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志高    县人事局副局长

    四、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由梁德新同志兼任,成员:何柏君(县委组织部)、潘慧玲(县政府办)、陆伟平(县科技和农业局)李建良(县财政局)、刘海生(县民政局)、冯鉴波(县纪委党廉室)。联系电话:5826410

         

 

                              2006年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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