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纪检监察网
您的位置:清新纪检监察网->有关文件  
      字体:【
2006年度清新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
发布时间:2006-06-05

2006年度清新县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

 

根据中央纪委六次会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的《实施意见》和市委的《具体办法》精神,现就2006年度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措施。

  一、认真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

  工作目标: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和执行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工作措施:1)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努力做到熟悉党章总纲和条文,熟悉党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在学习过程中要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专题讨论。(2)建立健全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制度,切实形成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长效工作机制。(3)各镇、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今年民主生活会上要认真对照党章的要求进行检查,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明确今后努力方向。(4)及时总结和推广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经验和做法,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5)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

  责任分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配合。

  二、加强监督检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清新提供有力保证

  工作目标: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制止虚报浮夸、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

  工作措施:1)上半年,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就防止和纠正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纠正和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行为,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和领导干部工作用车,严格控制各种名义公费考察、培训、研讨会和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请客送礼和大吃大喝等事项进一步作出规定。(2)各镇、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今年民主生活会上要认真检查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情况,认真整改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问题。(3)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推广落实科学发展观、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了解和掌握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提出有效的治理措施。(410月份,按照市的部署,由责任部门就全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止虚报浮夸和奢侈浪费行为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5)严肃查处各种虚报浮夸和奢侈浪费行为,特别是边纠边犯的典型行为。

  责任分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和建设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配合。

  三、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工作目标: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廉洁的行为;严重违纪行为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工作措施: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问题。(1)把禁止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的要求列为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学习教育内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问题危害性的认识。(2)总结推广治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和治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问题的有效做法。(3以案说纪,加强警示教育。对全县查处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的案件进行通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4)在重大节日前夕向全县发出通知,提醒领导干部自觉抵制这些不廉洁歪风,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5)继续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物业清理工作,加强审计和监管,切断用公款送礼的资金来源。(6)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的行为,对严重违纪和边纠边犯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或曝光。

责任分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配合。

2、深入治理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问题。(1)上半年责任部门对各单位党员和干部参加赌博问题,以及建立落实禁赌长效工作机制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提出深入治理的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2)上半年召开一次县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会议,分析我县目前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的状况,研究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防止党员和干部到国(境)外赌场参加赌博。(3)下半年,按照省、市纪委的部署,责任部门对各单位治理出国(境)赌博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责任分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人事局、县外事侨务办配合。

3、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规定。(1)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继续落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信息上报制度。(2)督促有关部门对国务院最近颁发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关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和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规定认真抓好落实,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对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限期纠正不符合从业规定的问题。

责任分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配合。

4、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1)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好今年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认真检查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2)按照省的要求,建立健全省、市直管理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3)按市的部署,对镇、村和村民小组的财务进行清理,提出进一步规范管理的意见。(4)继续清理基层干部在镇属集体或股份制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占有土地和宅基地,以及在矿山、企业和各种经营性项目入股等问题。(5)下半年对各镇各单位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粤纪发「200539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总结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6910月份,由县、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各镇以及村(居)两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7)坚持从严执纪,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纠正和查处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并选择一些典型进行公开曝光。

责任分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民政局、县科技和农业局、县有关单位配合。

5、推进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1)结合7月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和督促国有企业认真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2)指导国有企业切实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督促企业领导人员对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资委制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省纪委、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制定的《广东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3)督促国有企业制定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4)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三类案件: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改制中以权谋私案件;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并抓住典型通报曝光。

责任分工:由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各国有企业配合。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工作目标:提高党内监督制度落实的质量,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更加有效。

工作措施:

1、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责任分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察局)配合。

2、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制度。(1)适时下发关于开好今年各级领导班子党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对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方面的内容认真开展检查。(2)做好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安排。(3)责任部门对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以及开展述职述廉工作作出计划,对换届前开展述职述廉和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指导。

责任分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察局)配合。

3、继续落实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 1)密切与信访、案件检查等部门的联系,每半年拟出一次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的名单,并作好谈话的安排。(2)加强情况报告,及时将纪委负责人与镇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的谈话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领导。(3)建立并完善谈话的档案管理制度。

责任分工:由县纪委负责。

4、落实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1)落实中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5]30号)及省、市的具体规定。(2)建立纪委和组织部门诫勉谈话和函询情况通报制度,凡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具体实施一方要将情况及时抄送另一方,被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的书面回复要同时报上一级纪委和组织部门。(3)认真审核党员领导干部函询回复,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督促有关领导干部作出整改或依纪作出处理。

责任分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察局)配合。

5、对今年镇级集中换届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1)上半年,责任部门就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今年镇级集中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下发通知,提出要求。(2)下半年,就《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严肃查处跑官要官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4)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分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事局、县纪委(监察局)配合。

  五、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

  工作措施:(1)督促各镇各单位在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后,及时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岗位职责。(2)结合镇级党委换届,对各镇和县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届末考核。(3)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等重点,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因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除对直接违纪者作出处理外,坚决实行领导责任的追究。

  责任分工:由县党廉责任制办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配合。

  六、纠建并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继续做好五个坚决纠正工作。

  工作目标:加强管理,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利益。

  工作措施: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和相关制度。年底前,按照省、市的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完善预存征地补偿款、征地补偿款直接拨付给农民和征用土地听证公示等制度;严格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征地手续不齐全、未与农民达成共识、补偿不到位的项目不能开工。(2)合理确定城镇房屋拆迁规模,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和完善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问题。(3)继续坚持工会、劳动保障、监察、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工作方式,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的领导;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解决企业改制中涉及职工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的问题。(4)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会议制度,逐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监控和保障机制;推行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依法查处恶意欠薪的企业。(5)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逐步建立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重点企业环保信用档案。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体系。对全县各类工业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工业区的环境管理。加强环保执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分工:1)纠正在征用土地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科技和农业局、县审计局配合;2)纠正在城镇房屋拆迁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由县环保和建设局牵头,县司法局配合;3)纠正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由县总工会牵头,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配合;4)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环保和建设局、县总工会配合;5)纠正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工作,由县环保和建设局牵头,县经贸局、县卫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纠风办配合。

2、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

  工作目标: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工作措施:1)按照省、市的规定,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采购的办法,继续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2)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德医风建设活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大力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深入开展创建无回扣、无红包、无开单提成、无滥检查、无乱收费为考核标准的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3)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4)继续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格药品审评审批,严把药品市场准入关;加速推进药品批发环节集中配送和零售环节连锁经营,减少流通环节;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认真落实国家对药品价格的宏观调控政策。(5)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医保定点管理。

  责任分工:由县卫生局牵头,县经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商局配合。

  3、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紧密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免征农业税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工作措施:1)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严防农民负担反弹。(2)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3)继续组织减轻农民负担部门责任制检查考核。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

  责任分工:由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小组牵头,县科技和农业局、县纠风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审计局配合。

  4、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工作目标:教育收费行为规范。

  工作措施:1)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和公示、收费巡查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2)坚决制止高中以下(含高中)示范校或星级校的达标活动,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的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禁止学校高额举债、超前发展。整顿和规范改制学校,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的问题。(3)继续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加强审计,确保择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4)加强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情况的监督。督促各地按时足额拨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探索合理整合优质教育资源,逐步扩大教育投入,逐步平衡各地各校的经费保障,坚决纠正挪用教育经费问题。(5)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镇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

  责任分工:由县教育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科技和农业局、县审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

  5、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

  工作目标:健全管理制度,坚决取消各类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

  工作措施:1)在前一阶段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项目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意见,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对保留、合并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和其它项目进行严格管理。(2)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搞摊派和拉赞助的行为,以及各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挥霍公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确保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责任分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事局、县直机关工委配合。

  6、整顿交通运输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工作目标: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工作措施:l)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认真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2)严格控制出台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政策,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3)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侵犯出租汽车企业或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4)进一步清理汽车客运站乱收费,制止票价外加价、向进站班车超越站级收费标准收费;5)清理整顿汽车维修市场秩序,打击质次价高、欺诈消费者的行为;6)严肃查处交通服务窗口及其人员吃、拿、卡、要的行为;7)继续清理无牌经营、取缔非法站点等专项治理工作。

责任分工:由县交通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配合。

  7、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

  工作目标:实现全县所有公路无三乱

  工作措施:1)以解决治理超载超限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的行为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控;2)建立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严格公路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督管理;3)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除车辆通行费以外的各类站点;4)保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5)加强培训工作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探索建立惩处和预防公路三乱行为的长效机制。

  责任分工:由县法制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县纠风办配合。

  8、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问题。

  工作目标:党政部门报刊发行得以规范。

  工作措施:继续落实《广东省全面实行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的意见》。支持对贫困地区实行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减免举措。纠正、查处少数机关、报刊社或其他单位以权摊派征订报刊的行为。

  责任分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科技和农业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纠风办配合。

  9、巩固收支两条线管理成果。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工作措施: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积极推动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性立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推行建立政府公物仓试点工作。实现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罚没收入和支出彻底脱钩,支持各级财政预算平衡,促进依法行政。

  责任分工:由县财政局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

  10、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工作目标:使各行业增强公仆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行业作风。

  工作措施:1)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促使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全面加强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实际,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和实绩造福于民。(2)坚持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的方法,在全县司法、水利、农业、林业系统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搞好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系统行风评议回头查。(3)加强基层单位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基层站所和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和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以及乱摊派等问题,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责任分工:由县纠风办牵头,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和农业局、县林业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台配合。

  七、从严治党,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案件

  工作目标:加大力度查处党纪方面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严惩腐败分子。

  工作措施: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

  责任分工: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参与。

 八、深化改革,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力度

  1、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目标: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逐步建立起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工作措施:1)探索和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2)结合镇党委换届,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3)建立健全一把手定期谈话制度和新提拔干部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4)按照省、市规定加大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工作力度。

  责任分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人事局、县编制办配合。

  2、司法体制改革。

  工作目标:以保障司法公正为重点,完善司法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司法运行机制,建设廉洁高效的司法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工作措施:1)按省、市部署,改革法院系统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审判业务与行政事务相分离;继续完善审判机关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推进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和法官助理、专职书记员等制度的完善;推进法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定院务公开相关制度;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严肃查处法院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审判环节和执行环节的监督,预防重点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2 按省、市部署,改革检察系统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检察业务与行政事务相分离;继续完善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推进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完善主诉检察官配套制度建设,健全主诉检察官的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建立检察官助理和专职书记员制度;加强对渎职侵权行为的检察工作,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惩防体系中的作用。(3)继续推进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领域的监督,完善警务公开工作。

责任分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配合。

  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目标:继续推进对行政审批规范的清理和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手段的创新,促进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工作措施:1)继续清理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审批方式,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和一站式审批服务。(3)做好《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的实施准备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4)加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考核评议制度。(5)继续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与中介机构所承担的职能事项的指导力度。

  责任分工: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办、县法制局、县编制办配合。

  4、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工作目标: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税工作的内在发展规律,为建立适应我县经济发展要求的财税体制奠定基础。

  工作措施:1)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2)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整合预算指标管理和集中支付两个系统,加大对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和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力度,规范资金拨付方式。(3)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对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4)在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深入开展经营性资产清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5)积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项目绩效预算财政管理新机制,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6)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做好非税收入的立法工作。(7)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大检查力度。8)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各项税制改革。

  责任分工:由县财政局、县地税局负责。

  5、投资体制改革。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管理体系,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促进投资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工作措施:1)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精神。(2)积极推行代建制,探索在政府建设工程中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3)加大对政府投资资源的整合力度,理顺职能部门关系。(4)加快建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系统。(5)建立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分工: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和建设局、县审计局配合。

  6、治理商业贿赂。

  工作目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我县商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工作措施:1)加强调研,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健全政府采购、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3)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4)加强商业道德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文化。(5)抓典型,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责任分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

  7、党务公开。

  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拓展党内监督范围,增进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党内民主,维护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

工作措施:1)认真总结经验,制定下发我县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推进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建设。(3)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的宣传力度,丰富党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扩大党务公开工作的影响面。(4)探索党务公开成果运用机制。

  责任分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县委办配合。

  8、政务公开。

  工作目标:以服务和方便群众为基本出发点,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工作措施: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2)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3)推行《广东省政务公开考评办法(试行)》。(4)认真落实《广东省政务公开内容目录》。(5)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6)加强对政务公开联系点的工作指导,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7)推进和规范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责任分工: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纪委(监察局)配合。

  9、村务公开。

  工作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加强村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保障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工作措施:1)加强对农村干部的培训力度,组织农村干部分期分批到各级党校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2)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推动《广东省村务公开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3)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向村民小组一级延伸。(4)探索农村民主管理的新途径,加大农民参与村务管理的力度,促进农村稳定。(5)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督导,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分工:由县民政局牵头,县科技和农业局、县纪委(监察局)配合。

  10、厂务公开。

  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通知、《广东省厂务公开条例》和省两办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大改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工作措施:1)进一步抓好《广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制度》、《广东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考核责任(暂行)办法》、《广东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的落实。(2)制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规范基层职代会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平等协商制度等。(3)运用《广东省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试点工作,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推行借鉴ISO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