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镇兽医站、农机站列为今年民主评议行风被评议单位的补充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科技和农业局: 鉴于各镇兽医站、农机站归口农业部门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镇兽医站、农机站列为今年民主评议行风的被评议单位。请各镇按照县纠风办《关于在全县农业、林业、水利、司法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意见》(清新纠风办[2006]4号)的要求,抓好对镇农林水办公室、林业站、水电所、司法所、兽医站、农机站的行风评议工作。
清新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 不正之风办公室 200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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