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学习实践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从有利于总结归纳、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出发,8月5日起,我县试点办分四个考核小组对各试点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中始终坚持把“确保取得实效”作为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贯穿活动始终的关键环节,确保了试点工作每个阶段的效果和整体实效。
一是细化量化内容和百分制考核相结合。考核中,所有内容均进行了细化和分值量化,并根据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予以不同的分值。首先,对重点环节,要取得的实效,在分值上予以大分值(40分),如:“实事效果亮点工程”就是40分的分值。其次,对特殊贡献方面,且符合要求的进行加分。如承担全县试点工作效果好的,回答中央八个问题效果好的,分别加10分等。第三,对必要的基础工作、规定动作予以 60分。因而,在考核时,既方便了各试点单位自我评分,也让考核组有严格考评的基准。
二是整体情况把握和推动各项工作相结合。实施百分制量化考核,不仅及时地掌握了各个被考评单位对试点工作的整体完成情况,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而且使县试点办更加全面掌握全县的总体情况。考核中,效果评分着力在平常工作中发掘亮点,强调解决问题和制度完善环节的考核,予以高分,使学习实践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相互推进。通过考核,进一步深化学习与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三是过程考核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在考核中,注意将过程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在一起,每个环节步骤都有相应的分值,不仅考核准备工作的过程,考核了开展工作的过程,而且注重考核实施效果。既考核了工作的完成情况,也考核了带来的实际成效。同时,考核成绩与该单位完成任务相挂钩,与年终评优奖先挂钩,实现正面教育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但各试点单位过关,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检查督促和进行“补课”相结合。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根据自我评分与考核组评分,认真分析掌握各试点单位开展试点活动的基本情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不盲目赶超工作,确保活动质量和效果。首先,考核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积极查找不足。其次,根据考核评分表上的内容进行查缺补漏。第三,考核组逐项考核试点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自评中发现有不符合事实的,及时督促考评单位改正并进行“补课”。最后,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被评为优秀的,该单位年度考核加20分,良好的加10分。若被评为基本合格档次的,在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整改,经重新考核后,被评为良好以上等次,方可结束学习实践活动。若重新考核后仍未被评为良好以上等次的,则参加下一轮学习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