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按照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11月初,清新区纪委监委启动了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直面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老大难问题,通过持续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最新出版的《党风》杂志刊发特稿进行了专题报道。
详细内容如下:
“集体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合法、规范、高效?”“村级事务决策是否民主、合规、公开?”……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2021年11月初,清远市清新区纪委监委启动了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
清新区纪委监委挂图作战,将村(社区)集体经营收入达到每年10万元、资产资源总值超过100万元,以及村级工程项目较多、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村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选定太和镇新洲村、浸潭镇大陂头村先行试点。
为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新区纪委监委干部深入试点村实地开展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和建立台账等工作,为有序推进提级监督,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我们以2020年农村集体资产清理核算数据为基础,以一村一单的方式,梳理出资产资源清单,使农村集体‘三资’事务更加规范、阳光、透明。”清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清新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微监督”平台,全面公开试点村集体“三资”变动、收入和分配情况,及时发现试点村农村集体“三资”在处置、交易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督促试点村立行立改,对于重大问题则统筹系统力量协同解决,不定期对照提级重点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对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的试点村督促落实整改。
此外,清新区纪委监委还启动提级处置机制。通过建立提级监督工作台账,对试点村发现的问题实行“挂账销号”管理。其中,规范类问题,转镇纪委统筹协调镇属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整改完善;涉嫌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转由镇纪委进行处置;涉嫌职务违法以及涉及试点村“一把手”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直接查办。截至2021年11月4日,提级监督工作台账共登记群众反映问题381条,已处理376条,办结率达98%。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西河社区干部向群众宣传介绍清远“微监督”平台
目前,在清新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各镇逐步建立了以规范化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机制为主、个性化“村规民约”作为补充的监督管理制度,制度笼子扎得更紧,“三务”公开更加及时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