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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 2022-03-17 来源:​清远廉信  发布机构:​清远廉信 点击量:次 


日前,经连州市委批准,连州市纪委监委对连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剑丧失理想信念,没有党纪国法意识,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打探案情;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陈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连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连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剑开除党籍处分;由连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