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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原副局长麦京文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 2021-12-28 来源:  发布机构:清新区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前,经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原副局长麦京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麦京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缺乏敬畏之心,漠视党纪党规,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生活腐化堕落;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包庇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麦京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麦京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麦京文简历  

麦京文,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广东清城人,大专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8月至2013年1月,任原清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长(副科级);

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刑警大队长;

2013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三级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