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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农村基层党廉建设实现“四个规范”

发布时间: 2012-07-18 来源:  发布机构:清新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清远日报讯(记者沈艳莉 通讯员清新纪)今年以来,清新县在深化镇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四个规范”,在全县各镇及村级组织起到辐射示范作用。

  一是镇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建设规范。该县在深化镇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在太和镇和五星村委会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实效性。二是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实现账目规范。通过召开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动员会,建立完善“三资”台账,对农村“三资”严格按民主程序决定经营方式,规范运作,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三是“组账村代理”工作实现制度规范。今年建立了组账村代理“七个统一”制度:即统一在信用社开设各村小组集体账户、统一会计队伍、统一票据、统一核算记账、统一开支审批手续、统一档案管理、统一查阅方式。使组账村代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各村小组对该项工作都比较支持。

    目前,试点山塘镇各村均配备了统一的专柜和账册,“组账村代理”的规范覆盖率已达80%。四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公开规范。加大对信息内容更新的督查力度,逐步推进组务公开工作,将村民小组的财务收支情况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