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19年9月3日起,对共青团清新区委员会党组开展为期20个工作日的巡察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对共青团清新区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到相关单位反映。
巡察期间,区委第一巡察组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在工作时间开通信访举报电话:0763—5829683;
(二)电子信箱:qyqxxcz1@163.com;
(三)邮政信箱: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机关大院3号楼2楼区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511800;
(四)来访地址:设在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机关大院3号楼三楼西侧;
同时,在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机关大院3号楼一楼正门设置联系信箱1个。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