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参加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大会和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8-11-02 来源:  发布机构:清新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区纪委监委参加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大会和新闻发布会

10月29日,清新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大会和新闻发布会,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黄庆莲参加了会议,并就区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打击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情况现场接受了记者的提问。

黄庆莲常委介绍,区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点查处以下三类问题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如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庭、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问题。二是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包庇黑恶势力分子等问题;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我区所列12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是区纪委监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甚至干扰和阻扰办案等问题。

黄庆莲常委表示,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一方面,出台了《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反腐“拍蝇”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惩治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另一方面,把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与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农村基层“勤廉工程”建设、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结合,共同推进,把打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延伸到农村基层一级,压实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扩大打击保护伞覆盖面。扫黑除恶启动以来,区纪委监委打掉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3件3人,并将涉案3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在下一步工作中,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发动全区纪检监察力量,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综合运用巡察、派驻监督、日常监督等手段,督促各镇各单位认真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加大考核、约谈力度,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用问责倒逼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