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3月下旬至2021年4月下旬,对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统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统计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到相关单位反映。
巡察期间,区委第二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信箱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举报电话:0763-5835291(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电子邮箱:qxqwxcez@163.com;
联系信箱: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机关大院3号楼209室,邮政编码511800;
来访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机关大院3号楼209室区委第二巡察组。
同时,在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17号区统计局办公楼1楼门口设置联系信箱1个。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