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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首次成立区委巡察组,集中巡察干部违纪违规

发布时间: 2016-08-22 来源:清新区纪委监委  发布机构:清新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日前,清新区首次成立区委巡察组,巡察对象是全区各镇、区直单位及党组织关系在清新区的省市驻清新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并向基层单位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延伸。
    在区四级联述联评联考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倒数五名和涉农、涉土、涉医、涉保、扶贫和新农村建设等部门;以及近年来群众信访投诉比较集中的单位为巡察重点。
    目前,清新已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区纪委、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审计局等单位人员抽调组成。
    巡察内容包括: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二、干部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
    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线索排查工作;
    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五、从严从实管理党员干部以及区委区政府要求巡察的其他问题等6大方面。
    清新区委巡察工作采取务实管用、具体深入的方式进行,直奔主题、直奔现场,落细落小、见事见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一般半个月左右。
    通过动员及民主测评、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走访调研和核实情况和巡察情况反馈等开展巡察。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彻底整改。巡察结果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年度政绩考评以及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免的重要依据。
    今年下半年将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单位开展集中巡察。
其中,从8月19日起至2016年9月2日,清新区委巡察组将对首个巡察单位清新区农业局开展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