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将从2021年5月26至6月下旬,对清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开展巡察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到相关单位反映。
巡察期间,区委第三巡察组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一)在工作时间开通信访举报电话:0763—5861531;
(二)电子信箱:qyqxxcsz@163.com;
(三)邮政信箱: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3号机关办公大楼3号楼211室区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511800;
(四)来访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3号机关办公大楼3号楼211室区委第三巡察组;
同时,在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3号机关办公大楼3号楼大门左侧外墙设置举报信箱1个。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