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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清新区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5-18 来源:清新区法院  发布机构:清新纪检监察网 点击量:次 

   

    5月18日上午,中共清远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中共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姚楚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黄红阳代表巡察组作巡察情况反馈讲话,清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波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黄红阳在反馈意见中指出,近年来,清新法院党组能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责任,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两大核心职能工作水平,在扫黑除恶、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黄红阳同时指出,清新区法院党组存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一定偏差;审判执行工作中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严峻,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干部队伍建不够完善,部分干警未严格落实、执行任职回避报告制度,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黄红阳提出三点整改要求: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全面提高制度化管理水平。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监督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三是确保履行好审判执行职责。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加强诉讼调解,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为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司法保障。
    清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波泉诚恳接受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并表示要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每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端正态度,诚恳认领,对涉及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注重从“面”上挖掘“根”上问题,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三是压实责任,全面整改,建立和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和整改督查机制,量化整改目标,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四是统筹推进,推动工作,放大整改效应,强化成果运用,把整改落实与加强政治建设结合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清新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姚楚旋在讲话中指出,清新法院党组工作还存在薄弱的环节,务必高度重视。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姚楚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要坚持对账销号制度,务求整改到位。建立问题整改方案和台账,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时间节点,由党组书记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要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督办,确保巡察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三是要强化成果应用,有力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要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要把快整改、求质效结合起来,做到严肃整改、切实整改;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抓紧制度笼子,建立制度堤坝;要把点整改和面提升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国杰,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蒋馨舜,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欧阳振,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家庆,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人员,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区法院全体班子成员、中层以上正副职、区管其他副科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