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清远市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从2021年2月上旬至3月上旬,对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防范专项巡察。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对象涉及安全生产领域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信访举报的有关规定到相关单位反映。
巡察期间,市委专项巡察组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一)在工作时间开通信访举报电话:0763-18125999130;
(二)邮政信箱: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市委巡察办,邮政编码511500;
(三)来访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27号清新区应急管理局206室;
同时,在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3号机关大院1号楼大门、2号楼大门,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大门、清新区信访局大门设置投诉举报信箱4个。
清远市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
2021年2月5日